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相关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补贴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安排。
湖南购车补贴政策:
补贴规则: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大众长沙工厂、广汽三菱、广汽菲克、长沙比亚迪、湖南猎豹等车企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落户。
补贴车型:长沙产汽车,上汽大众包括朗逸、途安L、斯柯达科迪亚克和科迪亚克GT,广汽菲克主要是JEEP指挥官、自由光、菲亚特菲翔和致悦。广汽三菱包括劲炫、欧蓝德、奕歌和祺智,比亚迪包括e1、e2、宋MAX、元等11款车型,猎豹汽车主要为CS9燃油车和新能源车。
补贴类型: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申请购车补贴
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至18日,个人消费者登录/注册云闪付,,进入“购车补贴”专区,提交购车发票、***。
申请入口:下载云闪付***
平台审核
购车***真实无误且汽车商户注册地址在长沙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预留补贴名额。
补充交强险信息
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至9月18日,个人消费者登录云闪付,进入“购车补贴”专区,上传交强险保单、车辆照片。
省直机关交通补贴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集中部分公务交通补贴统筹使用,单位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规范、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依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补贴标准为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为550元/月。州、市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1.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目前 宏光MINIEV、宝骏E100、宝骏E200、五菱荣光电动车、新宝骏E300、新宝骏E300Plus
2.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目前 奔奔E-star、欧尚A600EV、欧尚尼欧、长安睿行EM80、长安之星9EV、长安跨越X1EV、长安跨越V5EV、CS15 E-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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