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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偷小区赔一辆新车

  1. 开车门撞到电动车事故赔偿标准?
  2. 你们怎么看待农村电动车,摩托车要强行上牌、考证?

车门撞到电动车事故赔偿标准

1、开车门撞到电动车赔偿

如果伤得不严重的话,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要看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全责或主责,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一万元的范围内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的范围内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你妻子与对方司机签订协议时,在上述限额内的损失要求对方全部承担,不必考虑事故责任,超出上述限额之外的费用,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对于乘坐者,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电动车被偷小区赔一辆新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赔付比例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并确定赔偿责任。

中国法律倾向于保护弱者,一般汽车方责任不会小。

电动车被偷小区赔一辆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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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至于保险赔付的原则,要看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以及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范围内赔偿各项费用,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支付。

寺对方产生的实际费用需提供证明,擅自自行扩大的损失是由对方自行承担。

⑤当然您也有机会规避自己的赔付比例:

电动车被偷小区赔一辆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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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看待农村电动车,摩托车要强行上牌、考证?

国家法律对电动车作了相关认定,即从法律上对其作了定义,划分为符合新国标的非机动车,可以不上牌,不考证;超标的为机动车范畴,含轻便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两种,考证,上牌,交强险,年检等,缺一不可,不然交警蜀黍要罚款扣车了! 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他们的职责。

②目前广大农民平时用“电动车"代步,也不注意其代步车是否是“超标车",是否该视为“机动车",猛然间被考证、上牌等接受不了,所以当局考虑到此问题,实行了人性执法;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有个两到三年的"缓冲期",这期间让广大车主自行消化超标车,直到缓冲期结束,那时全部接法律规定执行了。

③我国道路上行驶燃油摩托车绝大多数被为机动车,法律上没有助力车”的概念,想打"擦边球"门都没有! 但据笔者所知,有一个摩托车行业不成文的规定,排量在30cc以下的燃油车,可视为"非机动车",但此规定交警蜀黍是否会对其无视,不得而知,笔者真心告诉你,一切要按法律办事,切记!


我以农民的身份回答你,机动车(包括摩托车,三轮车等等)都是需要上牌,至于电动车感觉就没必要了,因为电动车行驶慢路程短。就具体而言,我把我那边是什么样子情况视频分享给你,请大家多多支持。 ***加载中...

现在的农村,电动车,摩托车,普遍都是,可以说已经泛滥了,甚至一家有好几辆电动车,去年我的邻居,也是我同学的妈妈,下午吃过饭,他的爸爸和妈妈出去散步,锻炼身体,出去的时候好好的,回来的时候被电动车撞死了,当时电动车撞完人就跑了,他的爸爸当时就去追电动车,由于电动车跑的比较快,他爸爸的年纪也大了,能力有限,没能追上,就赶紧回去看他的妈妈怎么样了,谁知道一看,地上流了一大片血,他爸爸赶紧拨打120,路上路过的几个人赶快过来帮忙,最后120来了,医生一检查,人已经死亡了,医生给出的死亡原因是,后脑经过重力撞击,出血过多,导致死亡,他的爸爸当时就晕过去了,等醒来的时候打了110,110来了,他的爸爸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给警察说了一边,他的爸爸就说看见了是一辆绿色的2轮电动车,警察再问,他爸爸啥也不知道了,如果当时电动车上有车牌号,车辆信息也应该找到了,最后我同学也从外地赶回了家,你说好好的一家人,就出去散个步,命都没了,不过到现在车辆还没找到,因为一样颜色的车太多了,到处都是路口,那个地方可以经过好多好多地方,这是真实的***,出于安全的角度考虑,电动车上牌为好,应该完善监管,因为现在农村道路狭窄,车辆又多,农村的监控设备并不完善,万一出了交通事故,无从查找,如果电动车上了牌,出了交通事故,就会有可靠的信息,一步一步的查下去,有了车牌号,总会查到车辆的信息,希望我的建议,能得到你们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