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电动车自2014年9月1日起需向有关部门登记并取得车辆临时通行号码和通行证。
只要不具有人力骑行功能,或者最高车速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大于40kg、电动车核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W的电动车都需要上牌。
上牌地点:
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广达北路金叶园201栋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地址:流沙大道西广达路口往西约150米城东派出所,地址:流沙大道城东环岛西侧金安派出所,地址:普宁国际服装城候机楼对面
在普宁5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则必须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进行实名登记申领临时号牌。8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未申领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交警提醒,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条例》规定实行限期退出制度,退出期限不超过3年,过渡期自2019年5月1日开始,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截止后仍上路行驶的,将依据《条例》第26条处以500元罚款。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首先要进行实名登记取得临时号牌,上路行驶应当悬挂临时号牌,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电动车有一定的规定了,所有市民需要注意啦,不过在一线部分城市也禁止电动车上路了,因为电动车存在着一定的危害。现在电动车上牌规定时间出来,30日内须登记上牌,未申领将处警告或50元罚款。
揭阳普宁并没有全面禁止电动车。然而,普宁市***对电动车的管理有一些具体规定。
首先,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二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通常被称为“超标车”),普宁市***实行了备案登记和核发临时牌证的管理方式。这些车辆需要在有摩托车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备案登记和领取临时牌证。同时,备案登记和核发临时牌证实行过渡期管理,期限不超过三年,到2024年12月19日截止。
其次,普宁市***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随车携带行驶证,并且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此外,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也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普宁市***还开展了夏季交通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对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因此,在普宁驾驶电动车时,需要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和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普宁电动车的牌照颜色主要有以下几种区别:
1. 蓝色牌照:一般为普通个人使用的电动车,车主是个人或家庭。
2. 绿色牌照:主要为公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使用的电动车,如***部门使用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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