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实行国三车补贴办法,针对报废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按照车型和实际报废年限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此举旨在推动淮安市的环保事业,加快更新淘汰老旧高污染车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实现城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对个体工商户的自来水、管道天然气、供电费用按价格部门核定价格补贴10%。
淮安《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淮十条”的通知》(淮政办发〔2022〕15号)中明确,对纳税30万元以下的,批零住餐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2022年6月开始,对自来水、管道天然气、供电费用按价格部门核定价格补贴10%,补贴期间为2022年6月—8月。
1.报废旧车每量补贴8000元。
3.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弃置旧车的,不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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