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这一做法不仅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申领电子行驶证,并录入车辆相关信息,查验驾驶证和车牌号是否有误,同时也打击电动自行车车辆盗抢的违法行为。
新规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新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在车把悬挂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吸烟、饮食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佩戴耳机,牵引动物、顶推其他车辆或者牵引其他载人载物机具的,或被交警部门批评教育,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另外,《办法》还规定,禁止非法拼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非法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
目前广西的一些主要城市投放了共享电动车,其中包括南宁、桂林、柳州、北海、梧州、玉林等。除了这些城市,其他一些较小的城市和县城也可能有共享电动车的投放。具体详细的城市信息可以通过相关的共享电动车平台查询。
1蓝牌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含电动);依目前现行的标准,车辆将按相应规定和数据办理入户登记;现可上牌的类型为普通二轮摩托车(黄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大蓝牌),电动自行车(小蓝牌)三种。 驾驶小蓝牌和大、小绿牌的电动车无需驾驶证,可正常使用;驾驶黄牌及蓝牌(大)的电动车需驾驶证,无驾驶证的,不能驾驶该类车,否则将依法按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小蓝牌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小蓝牌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整车重量禁止超过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驾乘这类车辆出行应佩戴安全头盔,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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