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5日起,在国内航班机票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上调多月后迎来下调,调整至80元/140元。
去年9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去年年内第二次下调,调整至60元/120元。而今年1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为新年首次下调,调整至40元/80元。
去年2月5日,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为10元和20元两档。此后至去年8月5日前的每个月,燃油附加费持续上调。
其中,去年7月5日收取标准再度上调后,燃油附加费涨至100元/200元,为我国自2000年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的最高收取标准。
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相较于调整前分别降低了10元和20元。
1、按月征收标准为220元/吨。
2、按日征收标准为11元/吨。
3、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即按0.5元/吨.小时的费率标准计征,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征。
计费标准调整
依据《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省交通运输厅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决定在目前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模式、征收计算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柴油机动车辆进、出岛当日按小时计征通行附加费,即按0.5元/吨.小时的费率标准计征,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征。
燃油附加费通常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和航空公司的成本来计算的。航空公司会根据原油价格的波动和其对航空运输成本的影响来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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