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如果新车出现质量问题或断电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换货。消费者可以向销售商提出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维修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如果销售商未能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上述案例可见,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并不一定能退换,需要出现特定的质量问题才可以,2022年1月1日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明确消费者购买新车可以退换货的标准:
1.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2.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退换。
3.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可以退换: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退车的,一般只能换车,很少有退车成功的。退车条件修理时间超过35日同一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依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
60日内或者3000公里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依据: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2次修理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使用***依据: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1、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2、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3、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4、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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